我們的教學
首頁 >
我們的教學 >
關於蒙特梭利
什麼是蒙特梭利教學法
由義大利心理學家兼教育學家瑪麗亞·蒙特梭利發展起來的教育方法,提出了空前的創見:「即每位孩子都有自發性的學習潛力,教育是去幫助並觀察另一個尚未開啟的生命,將兒童從正式教育的僵化中釋放出來。」此「發現兒童」的創見,為教育界注入一股新鮮盎然的氣息,也是蒙特梭利法普及全世界之關鍵。簡稱為「蒙式教學」。
主要是以強調獨立、尊重孩子權利為基礎,鼓勵孩子自動自發,所以教學時,老師除了準備一個安全、豐富、開放的環境以及給予一些必要的指導以外,會盡量不干涉孩子的活動;因此老師的角色不是主導者,而是輔助者。
「自由」是蒙氏教學的一個終點目標,而不是一個起始點。一個真正自由的孩子已經能夠慢慢展現潛能,比較喜歡自行思考解決問題.但是在必要的時候,也能夠請求協助.並且接受指導。
一個不能自律、未經琢磨的孩子並不自由,他不但是隨自己內在慾望所控制的奴隸,而且還會過度地依賴別人。一個真正自由的孩子,長大後順理成章地成為一位自由的大人。隨心所欲並不能讓他自由,教導他如何去做正當的事才能讓他明白自由的真諦。
蒙式教學幼教的十大特點
以兒童為中心
反對以成人為本位的教學觀點,視兒童為與成人有別的獨立個體。不「教」的教育
6歲以前的幼兒還沒有認知、辨異的能力,不適合說教的教育。因此蒙特梭利教學反對以教師為中心的填鴨教學,主張由日常生活訓練著手,再配合良好的學習環境、豐富的教具,讓兒童自發性的主動學習,自我教育。
把握兒童的敏感期
0~6歲的幼兒隨著成長,會出現特定的喜好傾向,若在此敏感期學習該特性,即可得到最大的學習效果。蒙特梭利教學特別強調此一特性,掌握兒童最佳的學習良機。教師扮演協助、啟導的角色
教師的工作是觀察兒童的內心需要,為他們設計環境並示範教具的操作,再依兒童的個別差異因材施教,提供適時的引導。能使師生關係和諧,兒童自然能愉快學習。重智慧和品格的養成
幼兒教育的本質與意義是在幫助幼兒的生命完美成長。因此蒙特梭利極力主張幼兒教育的目的並不是為入小學做準備,而是為他們的一生奠定智慧和品德的基礎,培養終身學習的好習性。
尊重兒童的成長步調
蒙特梭利教學沒有課表,不劃分上、下課時間,讓兒童循著內在的需求,自由地專心工作。蒙特梭利認為孩子的「專心時刻」如果被打斷,會養成虎頭蛇尾的草率習性。反之,這種經重複練習而延長工作的時間,則能培養孩子重要的好習性——專心和耐力。混齡教學
不同年齡的兒童會彼此模仿、互相學習並可養成兄友弟恭、樂於助人的良好社會行為。豐富的教材與教具
種類近四百種的教具是蒙特梭利教學的一大特色。這些教具並非是教師用來教學的「教」具,而是兒童工作的材料,主要在誘發兒童由淺入深的自我重複操作,達到自我教育的目的。